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道路养护专业委员会
入会须知
一、入会条件:
(一)必须为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单位会员,承认和履行协会章程、管理制度和本办法;
(二)有加入本专委会的意愿,并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加入专委会需要满足的具体条件:
1、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深圳市政府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深圳市从事道路日常养护生产;
(2)在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有上级主管部门划拨使用的养护基地;
(3)配有满足道路日常养护及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下养护作业所需的道路养护专业人员及机械设备。
2、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从事道路日常养护生产的企业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连续在深圳市从事政府投资的道路日常养护作业经历三年以上,并享有良好信誉的;
(3)在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养护基地总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4)具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路桥专业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近两年在深圳缴纳社保;
(5)从事相应道路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工人,其中中级及以上道路养护工不少于30人,近两年在深圳缴纳社保;
(6)近三年内,在道路养护行业主管部门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7)配有满足道路日常养护的机械设备以及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下养护作业所需的专业机械设备,上述养护机械设备资产总值不小于400万元,包括养护生产巡查车、自卸车、洒水车、综合养护车,道路移动标志设备、安全设施,压路机、挖掘机,路面切、清、灌缝设备,发电机等。
3、申请单位为其他综合类型企业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总部必须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2)近三年内,完成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业绩总金额达五亿元以上,其中道路与桥梁工程业绩占总业绩的60%以上;
(3)同时具备第2项(3)至(6)的相关要求;
(4)配有满足道路日常养护的机械设备以及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下养护作业所需的专业机械设备,上述自有养护机械设备资产总值不小于1000万元,包括养护生产巡查车、自卸车、洒水车、综合养护车,道路移动标志设备、安全设施,沥青摊铺机、压路机、挖掘机,路面切、清、灌缝设备,发电机等;
(5)经专委会常务委员会推荐,提交专委会会员大会审议,90%以上会员同意。
三、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准确审查、核验相关资料;
(三)经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专委会会员大会讨论审查通过;
(四)在相关网站(协会网站www.szurbantransport.org或市交委网站www.sztb.gov.cn)公示一周后,再上报协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7号公路管理中心5楼508
办公电话:(0755)29647881
联系人:谢国华 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