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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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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增补深圳市工程技术系列(交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正高级评委的通知

时间:2019-03-11 来源: 点击:5902 编辑:kzadmin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工程技术系列(交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正高级评委,加强交通行业正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深圳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5〕37号)和深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深圳市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推荐增补深圳市工程技术系列(交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正高级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增补正高级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

      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管理、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道路与桥梁、港口与航道、水工工程、铁道工程、铁道交通信号、机车车辆、轨道电气化、铁道运输管理、汽车工程、物流工程。

二、正高级评委库增补委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现在职在岗,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同时要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
     (五)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有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经历;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领域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业绩显著。
     (六)已退休人员、政府公务员和人事职改部门工作人员一般不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三、正高级评审委员增补方式

     (一)各推荐单位填写《深圳市交通运输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盖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验原件)报送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职称办公室(联系人:赖丽娟,联系电话:82761065,邮箱:765263502@qq.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8楼804室)。
     (二)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职称办公室负责对增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
     (三)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批准增补入库的评委不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正高级工程师,严格审查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
      本通知长期有效,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大师专家积极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交通运输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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