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四届(三次)全体会员大会听取了冷魁同志代表协会和协会道路养护专业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深圳市交通行业优质单位评选工作的专题报告》,一致认为: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的战略部署,助力“深圳质量、品质交通”活动的落实推进,促进交通工程建设管养单位的技术进步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实力,为相关部门在筛选优质企业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评价信息,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地竞争发展,十分有必要在行业内开展优质单位的评选工作。
会员大会一致同意协会牵头开展深圳市交通行业优质单位评选工作,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实现市场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
特此决议!
2017年3月28日